推出银银合作平台,构建金融生态新格局。继本月、5月和6月,银保监会联合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资金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保险资金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保险资金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55号)之后,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保险资金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保险资金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保险资金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64号),针对保险资金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保险资金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保险资金权益保障工作做出了一系列修订。
一是为了进一步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保险机构股权和债权投资,2020年银保监会已授权建设银保监会监管的保险机构在银行保险机构投资业务监管规则、相关监管规定、投资业务操作、风险评估等方面开展了修订。
二是为了进一步健全保险机构投资管理制度,2019年银保监会指导地方政府部门拟对商业银行投资管理实施接管,且银保监会进一步发挥投资监督职能,严防金融业在保险资金运用中存在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银保监会法律法规,2017年银保监会在2018年9月出台《关于做好保险机构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投资业务的主体类型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其管理机构投资业务的人员数量在2000人以上,累计投资管理规模合计超过4000亿元。
同时银保监会还明确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政策,将通过引入投资者加强投资管理、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投资者分类管理、健全保险资产配置、做大做强的金融体系架构、促进保险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提高保险资产配置效率等五个方面,培育和完善基金业投资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和保险资金风险监测机制。
此外,银保监会还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投资管理是关乎客户利益的核心,目的在于促进保险机构创新发展、增强客户基础、促进投资者权益。
《通知》强调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与风控工作必须兼顾。从保险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来看,《通知》提出,要加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促进保险机构从管理、产品设计、风控、风险控制、资产配置等各个环节对风险投资做出综合化评估,增强投资能力。
银保监会负责人介绍,这将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对接,强化资管产品管控,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的积极性,更好促进保险机构发挥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的优势,切实维护保险机构的权益,促进保险机构做大做强。
证监会披露,对保险机构投资管理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保险机构投资管理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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