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种类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权益证券种类监管:保护证券市场稳定,强化证券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监管,加强证券市场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证券市场的安全性。监管机构在《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市场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市场基础设施法律法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基础上,制定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制度,并负责实施行政管理和市场准入的管理。
网络信息披露监管:保护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国际化监管
网络信息披露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完善证券市场基础信息披露制度。
网络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场信息的披露与投资者权益息息相关,投资者的权益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投资者权益主要包括股票市场的证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
网络信息披露监管:保护证券市场的诚信和投资者权益。市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权益息息相关,投资者的权益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的证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权益主要包括股票市场的证券信息披露。
客户权益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可自行设立的账户信息和投资者权益,如证券市场的相关信息,证券市场的真实信息等。
投资者保障: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
诚信经营:保障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
投资者权益保护: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管委员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监管委员会):第一条自律监管委员会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自律管理下,按照《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6号)的职责分工,组织和监督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形成公正、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秩序。第二条自律监管委员会负责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披露的制定和落实,按照《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9号)的职责分工,制定本自律管理办法。第三条自律监管委员会负责信息披露的审核、审核、报告、确认、报告、核准、注册、上市。第四条自律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督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披露,履行法定职责。第五条自律监管委员会负责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披露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财务会计报告、追溯管理工作。第六条自律监管委员会监督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披露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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