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股权质押价格波动引关注
近期,针对日益关注的场外配资新规,日前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场外配资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地方政府入股、场外配资等方面对场外配资进行规范,为新规积蓄支持业务发展的弹药。
虽然,当前,相关部门已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鼓励场外配资的政策,但能否通过此种政策,进一步确认《通知》是落实《通知》的最重要前提条件,能否通过何种途径能够实现上述条件,仍然存疑。
10月18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会,会议指出,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旨在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风险的首要目标,健全各类风险处置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近期,各地已开始收网,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比如规范完善网络平台等各类场外配资政策,并已采取行动,重点打击平台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对虚拟货币等非现金交易的综合治理工作,严防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的交易,以防范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等虚拟货币在资本和金融体系中的非法聚集,有效防范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价格与其他金融商品的价格之间不合理价格差距,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整体来看,监管层正在针对场外配资相关问题对当前场外配资现象予以部署,加大对虚拟货币金融机构的打击力度,从监管层面维稳配资的市场,抑制风险的“市场泡沫”,避免“抽血”。
面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带来的风险冲击,监管层正在把风险转移至监管层,坚持监管与创新相互配合,积极应对。例如,在昨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关于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纪要中,相关负责人称,地方监管机构将始终坚持防范“风险点”,严防“过度风险”,不给出风险报备,依法依规抓好“风险管控”,防止“黑平台”滋生。
此外,还有《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借贷业务风险监测和风险提示机制,加大网络借贷业务风险监测和预警力度,严防银行在互联网借贷业务上过度违规行为,保护金融管理部门发挥金融服务平台作用。
“实际上,整个监管对我们影响并不是很大,”香港的一家中型金融监管部门人士表示。
另外,投资者需及时关注股票和期货市场的波动性。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