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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获股指期货业务资格

信托公司获股指期货业务资格

近日,证监会正式批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银河期货、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华泰期货、中信建投、鲁证期货、国信证券、西部证券、国金期货、海通证券、光大期货、国联证券、申银万国期货、中大期货、建信期货、华信证券、五矿期货、华信证券、中信建投、新湖期货、

其中,新湖期货作为集团下属机构,业务范围覆盖金融、经济、证券、能源、制造业等多个领域,客户覆盖行业多个领域。

证监会官网显示,2020年9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背景是通过推动期货公司业务向纵深发展,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促进期货公司业务规范发展,推动期货公司转型发展,进一步提高期货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根据《意见》提出,期货公司应加强对经纪业务的管理,加强对经纪业务的管理,切实发挥交易结算业务的服务职能,引导期货公司结合风险管理的需要,与风险管理公司加强合作,加大客户管理力度,推动期货公司在机构业务和专业业务中发挥优势,共同做大业务,力争在监管层中拥有更大的影响力,实现与国际金融机构的竞争。

除上述银行在获批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外,业内其他金融机构也相继迎来股指期货交易牌照。

国泰君安期货、海通期货、长江期货、东证期货等多家金融机构获批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业务。

渤海期货、中金所于9月30日、10月4日分别在上海、深圳、北京分别进行了股指期货交易牌照申请。本次获得审核批复的金融机构中,已有中信期货、海通期货、中信建投(601066)、国泰君安(601211)、国泰君安等机构获得股指期货牌照。

浙商期货、申银万国期货等经纪业务机构已成为上期所客户关系管理的“第三方”,满足了期货公司对市场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需求。

海通期货表示,《意见》的发布,为期货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有助于为期货公司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更为规范、合理的经营管理规则。

他表示,期货公司对资本市场的认识正在深刻转化为忠实客户,财富管理业务和综合金融业务对期货公司发展是非常重要的长期贡献。未来,期货公司将继续在新时代初心的指引下努力,不断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发挥引领作用,为行业及期货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基础,让期货公司对客户的认识更加深刻、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风险管理能力和权益保障能力成为期货公司的关键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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