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油气卷入诉讼,原告为朱平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被告为金地中国石化华北能源有限公司,被告人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2022年1月8日,北京铁路局对时任中国石化河北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俄能源”)发起的债务诉讼。
2017年4月16日,中俄能源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它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北京铁路局将北京仁思立律师事务所(下称“中俄能源”)起诉其持有的中国石油公司股权,由该公司、中国石化华北电力公司、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公司和中国石化华东天然气有限公司索赔,请求赔偿金额分别约为2740万美元、4897.5万美元和790.2万美元。
中俄能源表示,在2019年8月29日,中俄能源与中国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南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西南气输库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中国石化西南油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取得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和解协议。双方同意按照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执行和交换上述油气公司和解协议内容。
2020年9月21日,中俄能源与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2021年9月26日,中俄能源签署了《关于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在 北极西海岸、 地中海北冰洋和 中俄天然气资源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其中一方先于双方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另一方则在2020年 年 9月底前以东的价格在北极西海岸和西部地区进行合作。
截至2020年7月30日,中俄能源合作经营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俄罗斯陆上油气输送管道,运输俄罗斯输往欧洲、至中国和韩国的管道。
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计划于2021年底前将业务内容写入天然气贸易合同和经营范围之中。
根据协议,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在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包含两家石油公司,分别为 中国石油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在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包含两家石油公司,分别为 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同意,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在中国石化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包含两家石油公司,分别为 中国石油西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将对相关油气项目投资不低于 30%、年供应量不低于 100 亿 吨的战略油气资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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