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管理规定用于规范交易行为及风险管理服务,并将相关市场监管规则的规定体现在具体的实施上。
期货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为期货合约履行的财力担保和费用支出的资金,是会员对期货合约所需的资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预先准备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保证金是会员必须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按照市场价进行结算并向交易所缴存的资金。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
当期货交易者准备头寸时,交易所需按照所买卖期货合约的最新价格计算结算准备金,头寸需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交易所交存。结算准备金一般由会员收取,当客户未平仓合约时,交易所按其规定的方法向其支付。
当客户持仓合约量过大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向交易所追加保证金。如果市场状况与交易所一致,结算准备金余额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持有头寸的资金,如果会员的保证金余额小于零,则需要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向交易所补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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