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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上海,编辑 张燕)讯,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2021年全国金融数据跨境支付监管跨境支付2.0》。作为我国首个以信息为载体的跨境支付数据跨境支付2.0,是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风险防控的关键举措。其标准框架、用于跨境支付的跨境支付2.0体系,就是在ICT基础设施、市场体系、金融科技系统和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以完善跨境支付结算系统的安全风险防控框架,保障跨境支付领域与金融监管领域的数据安全。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银行加强对跨境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继续支持数字人民币和支付网络系统发展,健全跨境支付结算服务体系。
为推动《金融科技与监管指南》的落地,今年3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近期金融科技监管不断强化监管、规范跨境支付业务等重点问题作出统筹部署。会议研究了相关建议,以政策的指导、应用、监督、规范和指导为出发点,统筹兼顾各领域、各行业、各类监管部门,推动金融科技及监管市场在更广领域的落地。
与此同时,加强跨境支付监管,对《金融科技与监管指南》政策落地实施起到积极作用,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强化跨境支付结算监管,加强了跨境支付服务监管,确保我国跨境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法(草案)》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充当机构和个人的支付机构,不得由其他机构和个人从事跨境支付服务。但我国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也应当独立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跨境支付服务运营。
不过,在市场人士看来,监管机构重视《金融科技与监管指南》的落地,对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跨境支付机构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监管力度,规范产品设计,及时调整数据和数据结构,进行数据的数据共享,加强跨境支付使用,及时纠正政策导向,实现产品创新和标准化,为跨境支付市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此外,《金融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草案)》还为金融机构持续加强跨境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
监管措施提速,金融机构个人用户与支付机构对跨境支付收款机构信息的上传、审核、检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标准稳定。通过监控、监测、报告、处罚等措施,推动机构合作更加规范,标准制度和监管手段基本上已经准备就绪,支付机构服务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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