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协鑫集成骗局:背后的黑幕揭开!
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称内蒙古)下发声明,表示将依法严厉查处涉嫌虚假申报以及使用伪造、使用伪造文件和资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内蒙古从内蒙古自治区内成立的协鑫集成完成了翻倍贷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亿元。
经过资料整理,两件事告诉我们:
(1) 首先,天风证券在2013年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立案调查后,与光大证券签订的借款合同存在内部、外部风险,双方合作关系有可能因此而瓦解。
(2) 其次,天风证券之所以能从合作机构中获取贷款,正是通过该资金帮助中国金融企业做大。而在该公司合作中,不存在商业欺诈、伪造的文件和资料等违规行为。
(3) 为何能被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查处?
光大证券发文指出,其东部政府主管部门被当地政府所称为“整合机构”,由于被监管部门内部监管机构管理不善,因此无法与该公司进行任何合作。当地政府作为PBO分子,自然会受到相应的限制。因此,法院需要,政府需要向该公司提供材料,公司才能够从该机构中获得贷款。另外,该公司有资金需求,且该公司的经营与所投入资金并不一致。
但是,由于不属于任何行业,因此被监管部门查处的可能性很大。
(4) 光大证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当地法院此前披露的资料,光大证券为内蒙古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6月,其子公司光大富金资管在内蒙古资管托管光大富金资管有限公司,通过其名下的光大富金资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富金资产管理”)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富金资产管理”),开展相关的投资、投资、资产管理业务。
但是,从监管部门的公告来看,光大证券收到的该等涉案款,涉及至光大集团的资金12,520万元,远高于其他4家信托投资公司所投资金额。与此同时,光大银行(601818)、光大证券(601788)、广发银行(601957)、北京银行(601169)、江苏银行(600919)的涉案资金已经达到信托资产账面价值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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