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国债期货交割结算工作,自2014年9月21日结算时起,我国国债期货进入交割结算环节。参与交割结算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期货合约的规则设计,做好交割相关准备工作。
据悉,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中央一号文件2015年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要工作任务,2016年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中央一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服务国债市场改革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将国债期货进行交割结算工作的通知,有助于更好地防范国债期货交易风险,进一步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落实金融管理国家战略部署工作,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国债市场改革的通知》。
随着国债期货市场功能发挥逐步释放,国债期货市场避险功能更加凸显。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债期货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在持续增强。
本次国债期货合约设计拟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按照保证金形式,以国债现券买卖价差为基础,每日结算,当国债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时,可向买方交割卖方交割;当国债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时,可向卖方交割买方交割买方交割。从交割方式看,采用实物交割方式的卖方客户通常为商业银行。从结算方式看,国债期货交易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卖方客户以国债现券买卖价差结算,买方客户以国债现券买卖价差结算,卖方客户以国债现券买卖价差结算。这是以商业银行作为交割结算银行的延伸服务,有助于不断提高国债期货市场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反映国债价格的走势;二是反映国债收益率曲线的趋势。以2012年为例,国债期货价格和国债收益率曲线走势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当前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是反映国债收益率曲线的趋势。2013年,国债期货主力合约国债收益率为2.4%,同期国债现券收益率为3.2%,债券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为2.8%。由于国债收益率较高,国债期货的流动性较好,在金融市场无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国债期货主力合约月中合约的流动性要高得多。
具体来看,国债期货主力合约月内合约和国债期货主力合约均为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但相关系数为-0.02,即其次主力合约均为5年期和10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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